值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5日,交通法学院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在长清校区的普法活动现场,交通法学院通过展板展示、横幅签名、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在校师生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及消费者维权相关知识,倡导健康理性消费方式。
在济南市长清区第三初级中学的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现场,交通法学院“法律援助在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们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在场中学生介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常见形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等内容,并就同学们感兴趣的相关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此次系列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覆盖师生1200余人次。
(交通法学院 文图/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