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规则下我校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11月4日,威海校区社会服务处在第一报告厅组织举办了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会。
会上,航运学院副教授王涛从STCW公约和我国履约法规的框架及发展、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修订背景及内容等5个方面对11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宣贯和解读,详细介绍了新老规则在任职范围、客船消限、专业英语考试、在校生适任考试等方面的变化特点及新规则下开展船员教育、培训和发证工作的注意事项和业务操作指南。
航运学院、基础教学部、海事服务中心等受控单位(部门)负责人,各受控专业的系主任、教学秘书及培训工作负责人,内审员及质管员参加宣贯会。
(威海校区社会服务处?文/冯强?图/毕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