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表彰山东省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张红珍发表于《东岳论丛》2015年第11期的论文《<礼记·曲礼上>之“父不祭子”释义辨析》获得三等奖。
《<礼记?曲礼上>之“父不祭子”释义辨析》论文是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理论基础研究,作者梳理了丰富的相关史料、创新观点并进行系统深刻地论证,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新的建树,起到了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政府颁发的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高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规定,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过客观赋分、专家评选会议评选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定,经过15天社会公示,共评选出250项优秀成果奖。其中,特等奖并一等奖1项,一等奖29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20项。
(科研处 文/宫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