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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平阴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30]    点击次数:    字体大小[ ]

   

    11月14日,我校与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揭牌暨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在平阴县举行。我校院长鹿林、副院长孙云早,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刚等领导出席。我校办公室、科研处、交通法学系、平阴县检察院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鹿林对平阴县检察院对我校法学专业建设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交通法学专业是我校的特色专业,该专业服务于我校路海空轨整体发展的框架格局,能有效提升各主干专业的含金量和附加值。与平阴县检察院共建教育实践基地,将为我校交通法学专业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学生的实践锻炼开辟崭新领域。鹿林要求,应以检校合作为契机,将我校与平阴县的合作辐射到各个方面,为平阴县的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段刚简要介绍了平阴县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并对检校合作的前景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检校共建能充分发挥检察院和我校法学系的各自优势,最终达到合作共赢。他希望以检校共建为契机,以实践教学基地为依托,大力推进与我校交通法学系的合作,实现双赢。
    孙云早与段刚分别代表校检双方签署合作协议。鹿林为段刚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并与段刚一同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根据协议,我校与平阴县检察院将在人员互聘、建立科研合作平台、学术研讨、业务培训、学生社会实践等方面开展合作。
    会后,鹿林和孙云早还会见了平阴县县委书记毛华铭,就我校与平阴县的全面合作勾画蓝图,并在通用航空领域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交通法学系   文/范冠峰   图/崔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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