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交通法学系举行本科生专业导师聘任仪式,副校长陈松岩出席并为导师代表颁发聘书。
陈松岩对专业导师制的推行表示肯定,他指出,要充分利用我校前期参与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项目”的优势,加快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大力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据悉,交通法学系为落实“全过程培养,精致化育人”的应用型人才改革精神,自2015级新生开始实行本科生专业导师制。1名专业导师面向6名学生提供专业学习指导、职业规划指导、学术科技指导、实践活动指导。
教务处、交通法学系负责同志和法学专业师生代表参加了活动。(交通法学系 文图/崔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