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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岩获“济南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1]     点击次数:      字体大小[ ]
   
    8月10日,济南市见义勇为表彰会在舜耕山庄召开。我校陈宏岩同志被授予“济南市道德模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李占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和无影山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大会。
    会议宣读了《关于表彰济南市见义勇为模范及先进分子的决定》,《决定》指出,2016年,全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人员,他们面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市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陈宏岩等4人为“济南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各奖励人民币贰万元。《决定》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人员为榜样,以实际行动推动平安济南、法治济南建设的深入健康发展,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表彰大会结束后,陈宏岩接受了与会记者的采访,他说:“我是一名山东交通学院的普通工作人员,只是做了一名普通交院人应该做的事,没想到会获得这么多荣誉……”朴实无华的话语,让在场的人对他见义勇为的凡人善举更多了一份敬意,谱写了一曲社会正气之歌。(党委宣传部   无影山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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