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要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实践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妨从哲学、党史、实践等多角度认识,本期我们请学者与实践者共同探讨。
【讲方法】如何在新时代做到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作为基本思想方法要求我们一切要把握客观现实,作为工作方法要求我们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作为领导方法要求我们按客观规律办事。什么是实事求是,如何在新时代做到实事求是?
首先,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是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要从各种杂乱无章、五花八门的现象中发现事物的客观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要发现真问题,剔除片面性的问题、陷阱问题、教条化问题等伪问题。如何能够发现真问题?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把握问题。改革开放40 多年来,我们党正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发现了许许多多的客观真实问题,并且找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长壮大。比如,有的学者提出所谓的现代化悖论,即一旦实现了现代化,国家就会稳定,但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却无法稳定。这样的悖论在中国式现代化面前失灵了,中国式现代化在整个进程中始终保持着稳定性,这种稳定性确保了中国式现代化的连续性和不会中间断裂。
其次,要从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发现客观规律,寻找能够推动我们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是”就是规律,这是毛泽东同志所阐述的实事求是的“是”的真正含义。比如,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以对三大战争规律的深刻认识,取得了多次反“围剿”的胜利,取得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我们党已经历经百年,依然风华正茂,重要原因就是始终把握党的建设规律,特别是在把握执政三大规律方面,既把握了人心向背的政党执政规律,又把握了防止党内利益集团化的共产党执政规律,更把握了政治建设放首要位置的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
怎样始终做到实事求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自觉坚定实事求是的信念、增强实事求是的本领,时时处处把实事求是牢记于心、付诸于行。”要有自觉的实事求是的信念,做工作、干事情,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实事求是的要求;增强实事求是的本领,能够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抓住事物的真实状态,还要掌握好陈云同志讲的“交换、比较、反复”的方法。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入山问樵、入水问渔’,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善于进行交换比较反复,善于把握工作的时度效。”(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研究员 辛向阳)
【溯党史】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是怎么来的
“实事求是”这个词,最早见于《汉书·河间献王传》,书中班固赞扬汉景帝刘启的儿子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班固第一次用“实事求是”,到我们党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其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丰富。
始创于公元976年的岳麓书院,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策源地。1917年,岳麓书院改制后的校长宾步程手书“实事求是”悬挂于岳麓书院讲堂,引导学生从事实出发,追求真理。20世纪初,青年毛泽东曾寄居岳麓书院,从他的寓所推开窗,就能看到讲堂檐前那块“实事求是”的匾额。受此熏陶,“实事求是”成为他日后寻求改造中国与世界的思想武器。
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任务的同时,借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实事求是”命题,来提倡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科学态度。1941年,他在《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经过延安整风和党的七大,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全党得到确立。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建设不断探索,在曲折中前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恢复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此后,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正是坚定执行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才取得了巨大成就。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从1927年中央监察委员会诞生起,实事求是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原则和一贯遵循。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实事求是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比如,“四种形态”就是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运用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的重要创新成果。“四种形态”贵在精准,一是一、二是二,以事实为上、证据为王,该用哪种形态就用哪种形态。党的十九大以来将“四种形态”写入党章、列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到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这本身就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山东交通学院纪委副书记、副教授 程伟渊)
【说实践】实事求是反馈解开误解
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天职。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是一、二是二,全面收集信息、把握问题全貌、依据事实处理。这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把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落到实处、见诸实效的重要方法路径。
2022年7月,新乡市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某单位主管审批工作的科级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故意刁难,致使其执业卫生许可证审批不下来。核查处理时,我们先对被核查人的个人履历、性格特点、工作表现、为人处事等基本情况摸了个底,却发现其同事、服务对象等的评价一致:工作扎实、积极主动、尽心履职尽责。这与举报件中的表现截然相反,难道个中有其他的因素?我们决定与信访人进行深入交流。“我很早就注册了执业医师,现在执业机构手续还没办下来,中间验收每次都提出问题,是他指使验收的工作人员故意刁难……”信访人虽没有提出具体证据,但对于审批总是不通过这件事仍耿耿于怀。
为了弄清手续长期没办下来的原因及是否真的存在验收中刁难的情况,我们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审批程序,调阅了同批次审批的执业机构手续,基本摸清了情况:信访人申请执业登记资格时,正处于新乡抗洪防疫的特殊时期,行政事项审批专题会议延期至同年10月才召开,对包含该诊所在内的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名称核定的审批;现场验收时,又因该诊所未设置处置室等问题未整改到位而未通过验收;整改通过验收后,又因信访人自身执业医师证暂未变更到其申报单位,导致无法领取机构执业许可证。
种种因素导致该家诊所执业许可证长期未办理下来,但能否就此结果认为被反映的干部不作为呢?我们认为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确保该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综合考虑当时的政策背景、程序要求、实际情况,未发现该干部在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故意拖延、冷硬横推等问题。为消除信访人对被反映干部的误解,我们实事求是地将核查情况以及相关规定一一向信访人作以释明。了解到前因后果及相关程序、规定的要求后,信访人心中释然,表示就该问题不再进行举报。
这次核查充分表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秉公执纪查清事实重要,实事求是及时反馈同样重要,不能只看表面问题,而应充分结合实际、搭建沟通桥梁、消弭误解,这样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河南省新乡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 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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